一、长春人文学院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合署办公,简称学校办公室。
二、学校办公室是学校的综合办事机构,下设档案室、车队,现有人员11名(办公室4人,档案室2人,车队5人),主任1人,副主任2人。
三、学校办公室秉承“愉快服务,依法行政”的工作理念,追求“更早、更细、更实”的服务意识,通过强化岗位意识、程序意识、细节意识、学习意识、窗口意识,积极建设学习研究型的服务团体,促进工作达到一流水平,争取师生满意、领导满意、服务对象满意、自我满意。
四、学校办公室坚持周例会制度,月总结上报制度,学习研讨制度,主任、副主任日工作沟通制度,重要事情及时请示汇报制度。
五、学校办公室的主要工作
(一)文书工作
负责学校行政和党委的公文处理及文书归档工作。包括起草、审核和印发各类公文,审核各部门起草的以学校或校领导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稿,组织协调上报材料。负责全校机要文件的收发及保密管理工作。
(二)信息统计工作
负责做好校内信息的定期编发工作,主要包括月工作总结汇总上报、学校年鉴编纂,及时、准确、全面反映学校各项工作,还需负责学校的数据统计、整理、上报及学校信息公开工作。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。
(三)值班工作
负责安排值班、值班检查、值班统计;每天查看值班记录,了解值班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反馈, 协调应对紧急突发事件;负责所属各单位负责人请假备案。
(四)会务工作
负责会议的筹办、组织以及会议场使用等与此有关的服务工作。会务工作是使会议正常进行、取得预期效果的保证。
(五)档案工作
负责用科学的原则和方法管理学校档案,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。
(六)接待工作
负责安排接待上级领导来校检查、指导工作,安排兄弟学校和其它来访人员的参观交流活动。接待工作遵循的原则是服务热情周到、讲究礼仪规范、务求工作实效。
(七)印信管理
负责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、党委印章和学校领导公用印章,监管各单位印章的刻制和使用,开具学校介绍信。
(八)信访工作
负责群众来信处理、来访接待工作,协调并督(催)办各职能部门的信访工作。
(九)指导工作
负责与全校基层单位办公室的工作联络、交流,指导各基层单位办公室的相关工作,并组织业务培训。
(十)其他工作
负责校级各类证件年鉴和换证、报刊订阅、校级合同(协议)审核、规章制度建设、学校公务车辆管理以及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六、学校办公室严格执行:
(一)依法办事: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,遵照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章程,正确履行职责;
(二)秉公办事:做到公正公平、实事求是、尽职尽责、不徇私情;
(三)及时办事:做到不拖拉、不推诿;
(四)公开办事:推行政务公开,做到应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;
(五)文明办事:严守职业道德规范,做到礼貌待人、说话和气、热情服务;
(六)廉洁办事:做到勤政廉政、克己奉公,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。